【发布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宁食药监〔2017〕200号
【发布日期】 2017-10-27
【生效日期】
【效 力】
【备 注】 http://www.nxfda.gov.cn/html/jcj/20171106/10246.html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案件查办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宁夏食品药品案件查办事权划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 宁夏食品药品案件查办事权划分实施细则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