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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 农业部关于解除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禁令的公告》(2017年第111号)

2017/12/25 17:19:00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

【发布文号】 2017年第111号

【发布日期】 2017-12-12

【生效日期】 2017-12-12

【效    力】

【备    注】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质检总局、农业部2001年联合公告第143号中对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禁令。

意大利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农业部

2017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Techo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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