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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进口基因保健品遭遇尴尬

2001/2/23 0:00:00 来源:滇池晨报
  美国的同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种DNA基因保健品,在云南却出现了一个总代理,一个总经销,而且还同时出现在一本由某广告公司主办,在全省免费赠阅的《漂亮女人》信息广告中。总代理的云南灵达贸易有限公司在广告中还发表声明,称其才是云南唯一总代理,以致许多消费者纷纷致电本报:“我们到底该信谁?”带着消费者提出的问题,记者在12日分别走访了总代理的云南灵达贸易有限公司及总经销的张女士。

  在云南灵达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高先生告诉记者:“灵达公司关于‘美国灵达DNA生命口服液’的云南省总代理权是由该产品的亚洲总代理商香港永才(集团)有限公司和负责中国大陆业务的深圳永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授予,两家公司还联合为云南灵达签发了‘授权书’,授权时间为2001年1月9日。”说完,高先生取出由香港永才和深圳永才共同签发,内容为“兹授权云南灵达贸易有限公司为美国灵达DNA生命口服液云南省总代理商……”的“授权书”递给记者,同时还将云南灵达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分别由国家和省市各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美国灵达DNA生命口服液”卫生检验和广告宣传的相关文件递给记者。高先生还对记者说:“云南灵达公司自从取得该产品的总代理资格后,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在该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上,现在已经将产品摆上了昆明市各大商场、药店的柜台。”高先生最后还告诉记者,香港永才(集团)有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将在本月底抵昆,处理有关总代理和总经销权属纷争一事,究竟谁是谁非,到时自然会见分晓。

  离开云南灵达公司,记者又立即赶到位于北京路的某大厦,找到总经销的张女士的办公室。张女士告诉记者,云南灵达公司的授权书是深圳永才签发的。而云南市场目前是由香港永才重庆办事处负责,在去年12月以前负责云南市场的则是广州办事处,因此,深圳永才签发授权书是违规、越权行为,是无效授权。而她自己持有的委托书则是由香港永才(集团)有限公司直接签发,并有集团总裁的亲笔签名,是真正、有效的委托。张说完也找出一份内容为“兹委托张某为美国灵达DNA生命口服液产品云南省总经销……”的委托书复印件,同时还将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口服液”的卫生检测证书以及两本公司名称为“云南百岁科技有限公司”、发证日期为2001年2月21日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递给记者,同时告诉记者营业执照系当天下午才从省工商局领到。当记者提出想看看由省卫生部门签发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许可证明”时,张说:“由于工商执照当天才领到,因此还没来得及去办理‘广告证明’,正因此事她一直没有在正式报刊或广播电视上进行广告宣传。”张还告诉记者,她所经销的口服液一直都是由总公司设在重庆的办事处供给,而销售方式目前主要是以业务员直销为主,但随着公司各项手续的完备,销售方式将不再局限于直销。

  最后,张也向记者证实了香港永才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不日抵昆的消息。总代理及总经销到底谁才是真正有效的云南独家,到时自然会有一个权威的说法。高明(滇池晨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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