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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立规距

2001/5/15 0:00:00 来源:三秦都市报
  (记者 张毅伟) 昨天,省卫生厅转发国家经贸委、教育部、卫生厅《关于推广学生营养餐的指导意见》对学生营养餐生产要实行定点制度和定点企业资格认定管理。

  《指导意见》指出,推广学生营养餐的工作主要由地方负责。各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要作为关心群众所办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推广学生营养餐应遵循“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学校组织、家长自愿”的工作方针。对学生营养餐生产要实行定点制度和定点企业资格认
定管理。生产企业经过专家评估后,按有关规定申请学生营养餐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成为定点生产企业。学校从认定的若干家企业中择优选择。生产条件好、规模较大的学校食堂经评估和批准后,可向本校学生供应营养餐。生产企业对学生营养餐的安全与经营承担责任。每个生产单位必须配备营养师(员),按照《学生营养餐午餐营养供给量》 (WS/T100-1998)和《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等国家标准配制食谱,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人员培训制度,改善工艺与设备,以确保质量。要求大力开展营养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取得全社会对学生营养餐的理解与支持,特别要做好学校领导、师生和家长的动员工作,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作为健康促进学校的一个重要内容,宣传学生营养餐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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