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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颗牙获赔五千四百元

2004/3/23 0:00:00 来源:宜昌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芳、通讯员李祥政)记者3月19日获悉,葛洲坝蔡丽君女士因吃果丹皮咬坏的半颗牙,在西陵工商分局葛洲坝所的协助下获赔5400元。

3月6日,蔡女士在葛洲坝东方超市选购了100克果丹皮,为山东沾化健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第二天蔡女士在食用时,不小心将左上牙第七颗咬破了一大块,后来仔细一看,才发现果丹皮里竟暗藏小指甲盖大小一块石头,直接导致蔡女士牙齿受损坏。

后经市二医院口腔科诊断,蔡女士为牙体残伤,医生认为牙齿修复需要进行烤瓷或人工牙种植,除去药费外,预计修复牙齿得花费300元至3000元左右,蔡女士要求厂家赔偿牙齿修复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和交通费1万元,厂家则认为赔付数额太大,承担不起,最后在葛洲坝所工商人员再三协调下,蔡女士一次性获赔5400元。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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