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广州黄沙海鲜市场竟公售河豚

2005/1/26 15:29:40 来源:羊城晚报
    25日,有位姓苏的顾客反映,广州黄沙大道某海鲜市场发现有档口批发出售河豚,市民在此购买后可以拿去附近酒家加工食用。苏先生担心,如果市民或酒家处理不慎会否造成中毒?
  
    25日下午,有记者暗访了苏先生所说的那间档口。记者问老板:“这是什么鱼?”档主热情地介绍说:“这种鱼叫‘巴鱼’,也叫‘鸡泡鱼’。” “是河豚吗?”“不太一样。这是淡水养殖的。” “能吃吗?”“当然能吃!而且味道鲜美。只要烹饪时把鱼皮剥掉,再加水放上白萝卜、胡椒粉就可以了。” “听说是有毒的,会吃死人吧?” “没问题的,淡水养殖的就没毒啦。拿到酒家去烹饪就行了。”
  
    在其他档口,当问到是否有“鸡泡鱼”出售时,档主们都闭口不谈,警惕性很高。
  
    据苏先生介绍,他曾问附近酒家是否可以加工“鸡泡鱼”,酒家负责人表示:“鸡泡鱼”有毒,他们不敢随便接单。
  
    就市面上售卖“巴鱼”的情况,海洋渔业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多宗食用河豚致死的先例,甚至发生过一家四口中两小孩毙命、两大人休克的惨剧。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河豚的头、内脏、血液均有毒,漂洗或处理不当极易发生意外,食用过多或抢救不及时会致命,专家们均不赞成市民吃河豚。
  
    这位负责人提醒市民,目前没有任何一家酒家在处理河豚上有较高的保证,市民万万不可仅为口福铤而走险。
  
    我国的渔业法规并未明令禁止出售、食用河豚,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处罚出售河豚的行为。食品安全协调部门有关人员透露,他们也存在同样的掣肘。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