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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部门抽查白酒两成不合格

2005/2/17 8:51:04 来源:北方网

    白酒是我国传统的饮料酒,是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蒸馏酒。
为了规范节日市场,继2004年第3季度以后,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37家生产企业的137种产品,合格11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3%。

抽查结果表明:

    一、卫生质量总体较好。本次抽查主要检测了铅、甲醇、杂醇油三项卫生指标,大多数产品的卫生指标控制较好,有2种产品杂醇油含量分别为2.5g/L和2.44g/L,超出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限定值2.0g/L。杂醇油是黄色至棕褐色的透明液体,具有特殊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在白酒中具有一定的呈香作用。白酒中的杂醇油含量过高,饮用后对人体有害,容易出现神经系统充血、头痛等症状。

    二、部分产品的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酒精度是指100mL饮料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该质量指标属企业产品的明示质量要求,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度。本次抽查有9种产品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标注的酒精度。

    三、一些产品己酸乙酯、乙酸乙酯、总酸、总酯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中有8种产品的己酸乙酯、乙酸乙酯、总酸、总酯含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己酸乙酯、乙酸乙酯是浓香型和清香型白酒的主要呈香物质,其含量高低影响白酒的香型和风格,同时该指标也是判定浓香型和清香型白酒等级的关键指标;总酸是白酒中所有挥发性和非挥发性酸的总和,具有香气,在酒中起到调味作用,其含量及比例适当,饮后就会感到清爽利口,醇滑绵甜。反之若酒中含酸量少,就会使酒寡淡、后味短,而酸量过大则会使人感到酸味重、刺鼻;总酯是白酒产品中所有酯类芳香物的总和,其含量的多少与酒的品质高低及香型有关,若总酯含量太低则酒味淡泊。

    四、少数产品的固形物含量超标。白酒固形物是指在测定的温度(100℃-105℃)下,经蒸发排除乙醇、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组分后的残留物。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固形物超标。其主要原因是超量使用添加剂以及不作水质处理,导致该项目不合格。

    五、部分产品标签标注内容不规范。一些产品包装精美,图案鲜艳,但标签标注的内容却很不完善。这说明一些企业片面追求包装的外观,却不重视标签标注内容。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对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大力宣传,扶优扶强;二是对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和拒检企业要予以曝光,并责令限期改正,到期严格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坚决不允许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同时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从源头抓质量,督促企业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改善生产工艺,提高工艺水平,促进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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