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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个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发布

2007/2/9 8:47:40 来源:南京日报

    前天,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发布了2007年首个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共10条,分别是:

    一: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包装标注是否清楚、是否过期、是否有QS标识,包装表面是否整齐光洁,有无破损。凡真空包装食品出现漏气、胀袋等现象的,罐头出现鼓盖、胖听的,干货、调味品出现霉变、生虫的,不要购买、食用。

    二: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选择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有标签标注,并且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有防尘设施的散装食品。

    三:不追求外表“过好”的食品或原料。这几年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就有不少是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心理需求,将苏丹红、吊白块、孔雀石绿、甲醛等化学物质加进食品中。

    四:熟食不过夜。从超市、街头卤菜店购买各种方便菜肴、熟肉卤菜要以当餐消费为主,尽量不要存放过夜。

    五:冰箱不是保险箱。从冰箱中取出的食品一定要烧熟热透后再食用。

    六:“少量多次”加工。今年“暖冬”已成定局,市民不可因为怕麻烦,一次加工过多后长时间存放,特别是荤食冷盘、什锦蔬菜。

    七:注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分开加工。生熟食品存放冰箱时,尽量用保鲜膜将熟食品包装,存放时做到上熟下生。刀板、盆筐、碗碟等工具、用具也要做到生熟分开,不可混用。

    八: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要关注餐馆的卫生条件。九:慎重选择“翻台”餐。“翻台”的餐馆,可能会出现加工能力与客座量不相适应的情况。

    十: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消费时一定要索取发票或凭证,并妥善保留,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 (记者  秦宵喊)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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