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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众的“餐桌”安全

2007/4/23 12:00:16 来源:人民网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百万亩蔬菜建设工作会议上,副市长张元福代表市政府与郊区各区市政府首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此举表明,青岛已经把抓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这项关乎民生的大事,由过去的部门分管上升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 

    当前,农产品质量的好坏是关乎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几年来,青岛通过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强源头生产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评选优质农产品等措施,使全市农产品质量得以大力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市场占有率逐年增加。最近,国家正式颁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此,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责任状",目的是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责任书》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工作力度,年内要对辖区内95%以上农药经销点的营销建立台账;蔬菜、水果、茶叶生产区和产地批发市场周边要做到无高毒、高残留农药经营点;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同时强调,年内各区市农产品在市以上监测和监督抽查中的合格率要达到96%以上;不合格农产品的追溯率要达到100%;年终考核时,对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追究。

    各区市负责人在签订《责任书》后,纷纷感到责任重大,他们表示,将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从源头上抓起,扎扎实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全力以赴保障广大群众的"餐桌"安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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