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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整顿粮食市场 共查封3.4万斤问题大米

2008/11/26 16:40:13 来源:南国都市报

  从10月15日至11月15日,海口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粮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期间,办理案件3宗,查封涉嫌不合格大米17000公斤、“三无”面制品660公斤,取缔无证照经营8户。

  截至整治结束,该局共出动上千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8个(次),粮食批发市场2个,商场、超市31家(次),粮食经营业户596户,办理案件3宗,查封涉嫌不合格大米17000公斤、“三无”面制品660公斤,取缔无证照经营户8户

  据介绍,在专项整治期间,海口工商对本辖区内粮食批发(分装)单位、零售点、农贸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粮食经营主体资格,逐户核实资格许可情况,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陈粮充当口粮、虚标等级、改换包装袋、重新加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查封不合格大米17000公斤

  专项整治期间,共办理案件3宗,查封涉嫌不合格大米17000公斤、“三无”面制品660公斤,取缔无证照经营8户。

  专项整治中,该局加强准入工作,基本实现粮食市场的商品准入及索证索票制度“四个统一”:统一标准的商品准入柜、统一款式的商品准入档案盒、统一内容和版式的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统一制作上墙的食品经营管理七项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粮食市场经济户口,根据巡查记录、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对业户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做到有的放矢,监管到位。

  强化管理保证粮食安全

  实行粮食质量信息公示制度。在粮食批发市场内,设置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以市场巡查、质量抽检、案件查处及有关部门提供、发布的食品信息进行公示,警示安全消费,强化管理。

  实行粮食质量申报制度。规定粮食经营业户如因天气湿热等客观原因造成大米发黄变质等情况时,可填写《粮食市场业户申报表》向辖区分局或工商所报告。经调查核实后,在工商部门的监督下定向销售给饲料厂或酒厂,这既保证了粮食市场质量,也减少业户的损失。实行企业回访制度。对被处罚的粮食经营业户,处理结束后1个月内必须回访,其它业户则定期或不定期的上门回访等。(李灏 秦铭)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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