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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前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仍有效

2009/8/14 8:44:19 来源:网友

      为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顺利衔接,昨日,国家工商总局规定,食品经营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经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

  食品流通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合法凭证,记载的主要事项是名称、经营场所、许可范围、主体类型、负责人以及有效期限。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自许可准予时间始,有效期为3年。

  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文强调,各地工商机关要做好新食品流通许可证与原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加强对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不能强制要求经营者换证;对于原卫生许可证载明事项发生变化,以及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地工商部门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提出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经许可机关审核,缴销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对超过有效期限但未及时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各地工商须责令停止经营,督促其及时申办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责令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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