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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食品安全案件实行首办监督员责任制

2012/5/23 19:11:23 来源:法制日报

     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日前建立首办监督员责任制,努力实现办理食品安全案件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第一时间介入案件、第一时间督促移送、第一时间批准逮捕“四个第一”的目标,加大预防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生命健康。

  据了解,该院去年已经就食品安全首办监督员责任制进行了试点运行。在侦监部门成立了食品安全专案组,首办监督员对应相关镇或开发区,充分利用“刑事司法行政执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对区域内发现的案件、线索提前介入,并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对符合刑事追诉条件的犯罪线索,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同时首办监督员负责批准逮捕,并做好后续跟踪。

  在去年试运行的基础上,该院今年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措施。与公安机关、相关食品监管部门签约,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对食品安全案件进行专题研究,以文件形式固定联席会议商讨成果,为日后工作提供规范依据。同时,建立全区食品监管机关的信息联络员和检察机关食品安全监督员“点对点”对接互动机制,确保首办监督员及时掌握案件信息并介入引导取证,为及时进行立案监督提供条件。

  2009年至2011年8月间,三名不法人员为牟取非法利益,租用厂房,将从他人处收购的牛油、牛杂,采用熬制提炼、冷却固化等方式非法加工生产,并包装后充当"蒙牛"精炼火锅油予以销售,数量较大。经公安机关查获后,奉贤检察院随即启动首办监督员责任制,第一时间获知案件信息,及时介入,督促移送,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案件经提起公诉,2012年3月28日,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该院还设立了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控告举报,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为了延伸办案效果,该院还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制发针对性强、具有行业特点的检察建议,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和改善民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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