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佛山有奖举报食品安全遇尴尬

2014/11/6 18:45:44 来源:羊城晚报

佛山每年财政预拨100万元用于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然而羊城晚报记者5日从佛山市食药监局获悉,每年发放出去的奖励金额却不足10万元。

奖励机制有待完善、市民担心打击报复……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些因素是造成目前佛山有奖举报食品安全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佛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称,佛山正在探索完善有奖举报办法,将采用举报者不见面领奖、提高奖金上限等措施保护和鼓励市民参与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现状:有奖举报佛山遇冷

“目前的有奖举报效果不理想”,5日,在佛山市食品药品安全百日行动新闻通报会上,佛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申放感叹,佛山实施有奖举报已有两年,但效果一直未达到政府预期。

申放介绍,佛山市政府设立市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预拨100万元,但每年发到举报者手上的奖金不足10万。

2012年7月1日,《佛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对市民举报问题食品方面提出,奖金根据举报级别分别按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的6%、4%、2%计算,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原因:担心日后遭到报复

申放解释,“奖金发不出去”的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够和举报者不敢举报或领奖,比如有很多普通市民害怕事情曝光后遭到违法企业的打击报复,从而不敢透露太多信息并领奖。

记者随机采访了佛山多位市民发现,多数市民称若遇到食品和药品等与自身密切相关的违法行为,会选择匿名举报,但称不敢承担领奖可能遭遇的风险,还有部分市民表示尚不了解有奖举报的相关流程等内容。

家住禅城区的市民徐先生说,希望有关部门不要设置领奖台等公开做法,举报者可以不需要到现场领取现金,通过其他保密方式支付奖励金。家住南海的李女士则称,有几次拨打举报热线都没有人接,她不确定举报电话是否能有效使用。

记者了解到,《办法》对举报者领取奖金方面规定,“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金”,举报者不能到达现场的,委托他人提供相关证件前来领取,但逾期不领视为放弃权利。而在匿名举报方面,《办法》称原则上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但匿名举报的案件结案后若能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在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情况下,也应给予奖励。

对策:举报者不露面领奖

“我们保证对举报者进行保密,今后将简化领取奖金的措施”,申放介绍,佛山接下来将把药品安全举报与食品举报综合一起,并对《办法》进行完善,比如梳理举报的解释条款,举报政策向“更加接地气”的方向设计等。

申放举例称,佛山正在探索通过电话充值等不见面的方式发放奖金,保护举报者人身安全。另外,奖励金额也将突破目前《办法》中的10万元上限,在国家的相关法规范围内,从查处物品的货值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金发放。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