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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食品频现显监管体制弊病 监管动静大收效小(2)

2009/10/26 14:18: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分段监管与垂直监管

  优劣争议十年之久

  分段监管还是垂直监管?这个问题在国内已争议了10年之久。在英国,食品安全问题由一个部门全程监管,实行首问负责制,谁先接手,最后由谁负责。被认为食品最安全的美国,实行的也是“农田到餐桌”的一揽子管理;如农业部管肉类禽蛋,就从饲养场一直管到居民餐桌上的成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除肉蛋外的其他一切食品。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这种垂直管理就能直接一查到底,减少中间沟通协调环节,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此次《食品安全法》中,新规规定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各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初衷是好的,但也只能算是当前体制下的一种变通,问题可能依然没有解决,有些部门没有高层协调机构,很难具备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问题的能力。

  有部分专业人士认为,垂直管理能够明晰责任人,从源头上落实执法力度。而分段管理模式下形成的属地化管理,容易因地方保护主义而造成执法部门与企业间的利益勾结。网上就曾出现过“国内19省区1144名县级药监局长的一封公开信”,呼吁保持药监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

  更有人呼吁,应该整合这些执法部门实行一个大部制管理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一管到底,但是这也面临着人员庞大、机构复杂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成员谢天佑在媒体上就曾公开表示,问题不在于是垂直管理还是属地管理,垂直管理并不能真正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应该建立执法责任追究体制,对失职的部门和官员严肃追责。

  据悉,一些地方已开始认识到改革的必要性。深圳就准备构建“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将原质监、工商、卫生部门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统一划归到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这种食品监管体制下,其食品安全的生产、流通、消费将由一个部门监管,改变了食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分段监管的状况。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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