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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奖励举报食品违法行为

2011/7/12 11:12:55 来源:云南网

    举报因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9种情形,举报人可申请奖金,奖金最高达1万元。楚雄彝族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近日发布了《楚雄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根据《办法》,举报在种植养殖、水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害物质的;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情形,及其他涉及食品的违法行为的,举报人均可申请奖金。

   《办法》要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监督管理部门公布举报电话,并负责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及举报奖励的奖金发放等。举报人最高可获奖金1万元。(通讯员 张宏柱 张 一)(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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