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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或下月发放

2009/8/12 14:48:49 来源:广州日报

    从事流通领域食品销售需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记者昨日从中山市工商局了解到,自《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市工商部门开展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工作进展顺利,预计最快在下月,从事食品销售的个体户和公司就能拿到正式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目前通过审核的个体户和企业将先凭意见书代替证书。

    根据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食品行业的监管工作将分段进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需到质监部门申领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企业要到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餐饮的企业则要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市工商局表示,个体户可到各经营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办理领证,而公司企业则需要到市局办证大厅办理。有关人员提醒,之前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有关的个体户和企业,在卫生许可证期满后,应到相应的主管部门申办新的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未到期的,可继续持证经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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